6月23日,深圳交警发布通告,继续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原定管理措施,通告自7月1日起至8月31日有效。一级限行区除盐田区盐三路、坪山区碧三路不禁行自行车外,其他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二级限行区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除民生行业外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根据深圳交警官网介绍,此次调整在继续保留一级、二级限行区管理策略基础上,为保障学校周边路段上下学安全,拟新增三级限行区,主要在学校周边路段限制民生行业电动自行车,避免与接送学生非机动车交织混行,限行时段为早晚高峰期及中午放学期间。
记者注意到,《通告》在继续保留一级、二级限行区管理策略基础上,为保障学校周边路段上下学安全,拟新增三级限行区,主要在学校周边路段限制民生行业电动自行车,避免与接送学生非机动车交织混行,限行时段为早晚高峰期及中午放学期间。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6月12日讯6月12日,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深圳市交警局决定对宝安区、光明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