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法规司与中国自然资源报社联合推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漫解,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部分热点问题,向全社会传递“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理念,共同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什么是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占补平衡”中“质量相当”如何理解?
《决定》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要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随着土地资源的日趋紧张、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宅基地供需矛盾日益明显。对此,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将“宅基地管理”单列一节,在系统总结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分别对农村宅基地规划安排、审批程序、有偿退出、权益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更由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申请人必须是本集经济组织的农户,这是前提,也是最基本的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性质,城市居民及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的,一律依法不予批准。
新京报讯(记者 沙雪良)《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户有所居加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今天(8月11日)发布,其中提出: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严禁社会资本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租赁、盘活利用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