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时间为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为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在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工行贵阳分行开展各类特色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助力消费者提振消费信心。工作人员走进校园开展消保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