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施办法》,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及家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住院、购买药品、购买医疗器材、所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就是个人账户部分,实现本人使用与家属使用的共济。
如何用天津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近亲属支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天津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由父母、配偶、子女扩大到近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目前,全国已基本实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同一医保统筹区内家庭成员间的共济,部分地方已经实现省内不同城市间的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如何共济给家人?哪些原因会导致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不成功?国家医保局10月5日发布相关解答。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可以切实减轻亲属医疗费用负担家庭共济具体怎么用有什么规则限制国家医保局收到很多网友的留言提问“我在省会工作、参加医保,父母在老家参加医保,我个人账户里的钱能不能共济给省内异地的父母使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吗?
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信息,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23个省份已将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2024年1—10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2.83亿人次,比1—9月增长0.37亿人次;共济金额369.08亿元,比1—9月增长64.51亿元。
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设有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就医购药时个人负担的费用等。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将原来只能由职工个人使用,扩展为可以共济给家庭成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