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期推送案例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查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明确:经法院委托的重新鉴定意见与交通事故受害人诉前鉴定意见不一致的,如诉前鉴定机构在其鉴定意见中未阐述伤残等级的相关事实,在庭审质证过程中亦未对其划分依据进行分析说明的,对诉前鉴定意见不予采纳。
大众网济南9月29日讯(记者 樊思思 通讯员 修娟)因对伤情鉴定结果持有异议,一起普通的持刀伤人案件历时近一年才彻底解决。日前,济南章丘警方处理一起故意伤人案,嫌疑人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社会机构出具的由伤者 自行鉴定的伤情鉴定书,可由伤者自行领取, 但一般公安机关不会采信公检法机关法医以外 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书。伤情鉴定的复议是上一级公安机关的 法医进行,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只能复议一 次。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通讯员 胡英骏认为医院治疗时存在过错,造成自己损伤,刘红(化名)起诉后申请了鉴定,但鉴定结果并不如她的意,她又以鉴定机构存在违法情形、鉴定结论存在错误为由,起诉要求确认鉴定意见违法并退还鉴定费。近日,海淀法院裁定驳回了刘红的诉讼请求。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一案多个鉴定意见的处理是检察官、法官不可回避的疑难问题。一案多个鉴定意见,需要司法机关进行审慎审查,并决定采信哪个鉴定意见,科学采信了,案件能作出正确的处理,错误采信了,就容易造成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