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交通运输和海洋局、市政管理局、人事局、经济发展局,各园区管委会,省公路管理局,各有关企业和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效解决施工企业“结算难”,农民工“讨薪难”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过程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推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价款结算程序和行为,解决工程结算难题,确保发、承包双方的权益,建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长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明确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该《办法》。
为了维护现场施工环境、建立良好的施工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本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及相关劳务合同条款约定和公司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