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自然资源厅官网发布“农光互补的光伏发电项目如何处理土地关系?是否需要审批?”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大河财立方消息】6月6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实施细则》,其中提到,严禁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严禁光伏方阵用地占用耕地。
一端连着农田保护和农民利益,一端也关系到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和补贴制度的权威性,如果缺乏该有的规范,最终不仅“伤农”,也可能“伤光”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耕地保护红线决不能触碰,但最近央视《财经调查》栏目接到群众举报,在湖北的部分乡村,一些基本农田被侵占,安装上了光伏板、建起了光
据报道,在个别地方的部分乡村,一大片光伏阵列矗立在连片的稻田里。有的是2019年耗资800多万元建起的高标准农田,2021年起却被用来建设光伏电站。这引发了热议,也让人们思考耕地保护和产业用地的问题。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
光伏项目现场导语:光伏发电,是利用太阳能辐射直接转化成电能的一种新型发电方式。在国家大力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背景下,2014年,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占地数百亩的光伏发电项目落户徐州市铜山区马坡镇。
3月24日,央视新闻曝光在湖北安陆与孝感一些县市区,存在良田里面建设光伏项目,大量优质良田被建设成了几千亩的光伏项目,这不仅与国家政策严重不符,还造成到底粮食大幅度减少,造成农民无田可种,无田可耕,发电所产生的噪音,让周边住户怨声载道。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思聊工作室】“我们的地都占光了”“噪音很大”“一亩田稻谷就收300斤,收益很低”……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打着“农光互补”旗号,在基本农田上建设成片光伏电站,给当地农民造成巨大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