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只要职工同意,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时间就可以不受限制吗?对此,我们咨询了市人社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他们说,按照劳动法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加班需要与工会、职工协商,且加班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但出现特殊紧急状况的除外。
大小新闻客户端11月12日讯 张某某与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及新员工入职须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劳动时间和工作岗位。关于加班安排,新员工入职须知中规定,张某某的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8.5小时;加班小时工资标准为8.
记者同志:您好。我是一家企业的普通职工,今有一事咨询。我们实行的是标准工时,但是由于我们收入不高,企业平时如果安排加班,我们都会踊跃参加。今年国庆期间,由于赶工,企业要求我们放假日加班加点,我们一线职工放弃休息,坚持上班。
不定时工作制,顾名思义,是指员工的工作时间没有固定的上下班限制。这种制度主要适用于那些因生产特点、工作需求或职责范围而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来衡量或需要灵活机动的员工。那么,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加班时,是否可以享受普通用人单位的加班工资计算规定呢?他们又能否主张加班费呢?
近两年,企业加班现象逐渐增多,“996”、“007”工作制横空出世,有些企业视加班为一种奋斗的企业文化,在职工自愿,且已依法发放加班费的情况下,多安排加班,既能让职工获得更多的工资,又能让企业获得更大的产出,何乐而不为呢?
近两年,企业加班现象逐渐增多,“996”、“007”工作制横空出世,有些企业视加班为一种奋斗的企业文化,在职工自愿,且已依法发放加班费的情况下,多安排加班,既能让职工获得更多的工资,又能让企业获得更大的产出,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