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全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明确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及时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8月3日召开发布会,介绍山东省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在2020—2022年连续3年大幅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山东建立并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其中提出,督促指导各市按照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45%,动态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及时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7月1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系列发布会第六场,介绍山东巩固民政领域兜底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情况。目前,山东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分别比2019年底提高了78%和80%,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60万人。
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山东不断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逐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加快缩小社会救助标准的城乡差距,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现了社会救助事业的城乡统筹发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为增强民生兜底保障能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省民政厅、财政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提标包括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项目,标准将提高到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来源:【海报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孙杰 张一帆 济南报道7月13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系列发布会的第六场,邀请山东省民政厅主要负责人,介绍山东巩固民政领域兜底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情况。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2021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及潍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潍坊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再提高10%,惠及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11万余人,全面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
山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介绍,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山东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民生改善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主要是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施重点群体保障、居民就业增收、教育均衡发展、群众就医服务、城镇生活条件、农村人居环境等“六项提升行动”,实现民生改善创新,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鲁网5月7日讯 (记者 王一凡) 5月7日上午,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兜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二场),日照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敬军介绍日照市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调整情况,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杰,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李路莎回答记者提问。
9月19日,枣庄市民政局、枣庄市医保局 “保障基本民生 提升救助质效” 新闻发布会在枣庄会展中心召开。据介绍,今年,枣庄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941元、824元,城乡低保标准差异缩小到1.14:1;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255元、10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