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气象工作,提高防御气象灾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促进气象事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来源:【多彩贵州网-众望新闻】本文约833字,阅读约需2分钟多彩贵州网·众望新闻讯(本网记者 杨婧)11月21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获悉,《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9月25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12月17日从《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发布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已于2024年9月25日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我省自然灾害防治和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记者12月17日从《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发布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已于2024年9月25日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我省自然灾害防治和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