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姚安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微信借钱不还的矛盾纠纷。 原告李某和被告吴某原本是好友,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吴某多次向李某借款,李某以微信转账、微信红包方式向吴某转账共计3540.08元。
我们给别人转账,以后一定要多加一个步骤,否则到时候就打水漂了,一个亲身经历告诉你。千万不要以为现在是法律社会,资金丢失可以找回来,如果转错账我们有转账截图,就可以后枕无忧,这是一个错误的想法,当你真正的把钱转出去之后,很大概率是要不回来的,特别是给陌生人转账。
“借钱的时候说的好好的,可是过了好几年,对方不仅不还钱,还玩起了消失。”日前,西宁市民张先生向西海都市报App《记者帮》栏目反映,2019年至2021年,一个朋友陆陆续续向他借了好几次钱,累计有3万元,都是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