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家住红山区辽河小区的市民刘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自己窗下的一片公共用地被堆满杂物,最高处已经挡住了自家窗户。“其中有易燃物品,乱堆乱放存在安全隐患。有没有相关部门能帮忙解决?”刘先生希望本报能帮忙咨询。
大刘和邻居老王两家共用一条东西向的连廊。后大刘私自将南北两侧的外墙用栅栏和窗户进行了封闭,形成了约10平方米的区域,用来放置鞋柜等杂物。老王认为违建不仅影响自家厨房和卫生间通风,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对大刘侵占公共楼道、私放杂物的行为,老王可以要求其恢复原状吗?——可以要求。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8月8日讯(记者陈勇 通讯员邱实)今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8月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五里界法庭副庭长彭笑美做客“周二之约”问法官直播间,在线为网友解答与环境资源相关的法律疑问。“周二之约”直播现场。
近日,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邻居在公共过道堆放杂物,是否违反消防法?对此这么说叶佩玲律师这么说↓长沙网友我和邻居共用一个过道,出口处有安全出口标志,他在过道上放置木制鞋柜,鞋子等易燃物,是否违反消防法?能否拨打119,请他清理这个鞋柜?
近日,“垃圾放家门口楼道合适吗”话题引发热议。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小区住户都有把垃圾放在门外的习惯,待出门或堆到一定程度时再拿下去扔,但气味、杂乱等可能会影响其他住户。那么,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界定?自家门口放垃圾是否违法?被垃圾困扰如何维权?
【大河财立方 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鲁维佳】生活中,不少小区住户都有这样的行为,把垃圾放在门外,堆到一定程度时再一起拿下去扔,但气味、杂乱等可能会影响邻居。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界定?“自家门口属于私人区域”的说法是否能成为豁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