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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生周刊】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有序开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工作,由原10大类132种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135种职业病。调整后的目录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哪些病属于职业病?
中国网12月17日讯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日前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调整,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原来10大类132种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135种职业病,新《目录》将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12月1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解读。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有序开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调整工作,由原10大类132种职业病调整为12大类135种职业病(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
关于职业,在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里,对职业做了很详尽的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运用科学的职业分类理论和方法,参照国际标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充分考虑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分工的特点,按照以“工作性质相似性为主、技能水平相似性为辅”的分类原则,将我国职业分类体系调整为:8个大类,75个中类,434个小类,1481个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今天(12月16日)发布了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傅容容 通讯员 闾丘思嘉 李聪玲)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四部门发布《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以下简称为《目录》)。《目录》有哪些调整?调整有什么意义?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整合修订了GBZ98—2017《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和GBZ235—201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两项标准,包括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和职业健康监护规范两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