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再不申报就晚了,小规模纳税人第4季度申报最后4天了,还不会填写的小伙伴看过来,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一整套小规模纳税人从制度到做账到报税前工作、纳税申报等流程,还不会的要收藏好啦,无脑都能学会哦,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文件指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QA王财务申税小微Q:申税小微,我们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请问该如何申报呢?A:这个不难~操作步骤1登录新电子税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