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1月21日电(晋研)根据数据显示,微信活跃账户数已达到13.27亿,几乎覆盖全中国的人口。人们在微信上与对方完成如买卖、借贷等法律行为比比皆是,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也会将符合条件的微信聊天记录认定为有效证据。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微信聊天记录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呢?
关于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1.对方当事人自认;通过两个案例来分析:No.1案号:沪一中民四终字第965号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要旨:原告主张被告向其借款,通过微信方式出具了借条,但其未能充分证明微信借条真实存在,亦未能证明该微信借条为被告出具,故对微信借条的真实性,法院不予认可,该微信聊天记录不能作为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邹颖潇)“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微信聊天记录已经成为庭审举证环节的“常客”。近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凭借微信聊天记录认定案件事实的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济南中院 大爷为改运万元购买水晶球仍倒霉,其微信聊天记录有部分删除,还能当证据吗?交往数年后女友另嫁他人,提交上千页微信聊天记录索要转账款项,该如何认定?昔日好友垫付五万律师费,对方回复表情包,要怎么解读?
以案释法微信回复表情也是有效佐证法院:电子数据可作为证据出示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网络聊天已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微信表情又属于何种证据?榆中县人民法院就一起彩票纠纷案件,通过以案释法为大家讲清微信表情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