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留下的房子其实是遗产,在子女继承后想怎么住都行,不去办理过户当然也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如果考虑到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减少争议,建议还是进行过户,让房子不仅在实际占有上属于你,在法律上也完全属于你,因为只有在房屋登记部门登记在你名下的房屋,才是法律上完全属于自己的房屋。
日前遇到读者的这一咨询还比较有趣,在此便简单分享一下,父母留下来的房子,也就是遗产,相对于其它财产,房产的继承可能是手续最为繁琐的,当然这也不是不去办理过户的理由,目前遇到的不想办理家中遗留房产过户的,一方面是证明文件不充分想破罐子破摔;另一方面是想出售不想承担较高的税费,因为房
当父母突然离世,但房产证上的名字依然是父母的,此时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们应该及时妥善的处理。虽然说这个话题有一些沉重,但是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的人就知道,如果没采取适当的办法,想要将房子过户将会很难,而且还要花不少冤枉钱。
【裁判要旨】父母离婚时约定房屋归子女所有,该子女也对该房屋进行实际管理,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依据原《物权法》第9条关于“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该房产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父母离婚将房屋赠给儿子,老爸答应却不肯过户 儿子告老子胜诉 近日,本律师刚刚办结一起儿子起诉老爸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案,老爸在和妈妈离婚时双方约定把房子赠送给儿子,而事后老爸却不同意给儿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结果被儿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该父亲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有些家庭有人过世,亲属即便打算办理继承手续,也会因各种麻烦而却步。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中,其实比较隐晦地表达了办理继承手续的两大类途径: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今日嘉宾 黄梦燕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近日,有读者咨询,其亲属有意将一处房产赠与给他,并办理了公证手续,但对方一直迟迟未办理过户手续。问此种情形,赠与的效力如何?黄梦燕表示,一般情况下,已经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不可撤销。
父母将房子送给你,千万不要接受。举个例子,你家的房子值100万,父母有3种方式可以把房子过户给你。继承只能发生在父母离开之后,不管你是继承还是赠与得到的房产之后,你再去卖这套房子的时候,房子上涨带来的增值部分,那需要按照20%来交这个个税的。
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洪长华告诉记者,他代理过多起此类案例,有不少子女担心老人在世时进行房产过户,会伤老人的心,等拖到老人去世后才办理房产过户,但是老人去世后会发生房产法定继承的问题,继承房产涉及到其父母、配偶、子女等所有继承人,万一有人不配合就非常麻烦,说不定还要耗时劳神打官司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关于房屋买卖的法律小知识,如果大家认为我说的对,请多多关注我,给我留言,跟我互动,给我点赞,转发,如果有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大家向我咨询。我们都知道,房产证是房屋的权利证书,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谁的。
肯定是不动产证上有着自己的名字啦,在我国住房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购买住房的朋友一定要拿到属于自己的不动产证,才是真实的取得了住房的所有权,正常的流程是,在购买住房的过程中先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等上一段时间,不动产证才会发下来,可有的人只是进行了住房公证,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这样的情况下住房公证了有没有法律效应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