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市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
为规范本市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
为了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激励与约束,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构建守法履约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房屋管理局修改制定了《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修订了《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3版)。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在沪建设工程信用评价体系,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上海市在沪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4版)》《上海市在沪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上海市在沪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2024版)》的要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更大程度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本市建设工程企业的信用修复标准和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的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
近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应用在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合并、工程总承包等项目在招标投标阶段应用在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各类主体可以通过“一网通办”网站、信用中国(上海)网站、“信用上海”小程序、“随申办”移动端等线上渠道,以及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大厅、各区政务服务中心等线下渠道,开具专用信用报告。1. 在“一网通办”网站中如何开具专用信用报告?3.在“信用上海”小程序中如何开具专用信用报告?
为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相关通知,从3月1日起,调整我省建筑领域市场主体诚信档案手册有关办理事项,省建筑领域市场主体的诚信档案手册日常建立由省住建厅相关业务处室实行线上审核,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聚焦提升企业感受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5〕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上海市聚焦提升企业感受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