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
为持续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提高活动,鲤城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对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创建、运行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信息化有机融合。强化认识,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2.0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