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既是对今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关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目标和三孩生育政策在法律层面的确定,同时也反映了近些年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中的客观变化,为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优化生育政策顺利落地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党和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法治精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作出如下决定。
导读:2021年5月31日之后,均可以生育三孩。7月19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网上回应三孩准生证申领问题时明确提到,经请示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2021年5月31日之后,均可以生育三孩,新政策出台前“生育服务登记证”到所在地登记备案,待出新“生育服务登记证”后进行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