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已有将近20年,在零几年的时候,我们两个的家里都没有钱,而且属于特别穷的那种,再就是那个时候结婚并没有买房的说法,所以当时结婚的时候自然而然也不会买房子,而且当时也没有雇婚车,只是简单就完成了结婚,并且领了结婚证。
我是打工人杂谈社会,点击右上方“关注”,每天持续为您分享有趣、新鲜的文章人老了计较一点正常,我们也理解,自己始终都会有老的一天,但是,你有见过贪婪到整间屋子都要抢走的老人吗?刘姐的小姑子结婚时,婆婆向她借了60万,说是为了帮助女儿买房,并保证会还回来。
一位网友说,她和她男朋友谈了三年多了,感情一直很好,双方家长也见过面,未来的公公婆婆也对我很不错。今年年底准备结婚了。今年男朋友家拆迁,分到的三套房子,婆婆分给已经出嫁的大姑姐一套,另外两套留给我男朋友。
1990年代,政策允许知青老陈回上海,已结婚生子的他决定留下,但在1997年,老陈跟妹妹陈某商量,让儿子小陈将户籍落在陈某为承租人的公房内,迁户原因填写了“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然而,小陈与姑姑陈某如今闹上了法庭,只因2011年7月,这所公房拆迁了。
征收方冠冕堂皇,往往以“已经嫁出去了,不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她是嫁进来的,原来不属于我们村集体”等为由,拒绝给补偿,导致很多妇女在拆迁安置补偿上“两头空”,即娘家和婆家的拆迁补偿都享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