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河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陈某志等涉嫌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等案件侦办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通报,针对四名被害人的伤情,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被打女子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在打架斗殴事件中,公安机关在处理时,往往会对受伤人员进行伤情鉴定。那么,司法鉴定伤情等级是如何划分的?轻微伤构成犯罪吗?西部网·陕西头条记者邀请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诗林进行相关法律解答。
故意伤害罪是高发型暴力犯罪,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行为。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指人体组织完整性或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判断被害人身体及器官机能是否受到伤害,依赖鉴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应准确区分故意伤害罪与非罪。
6月21日,河北省公安厅发布“唐山打人事件”最新进展情况,根据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四名当事女性中,两位女士伤情鉴定为轻伤,两位为轻微伤,无需住院。鉴定标准施行已8年 受害者伤情影响定罪量刑。
2018年,曾庆鸿参加吉安市政协会议——记市政协委员曾庆鸿律师曾庆鸿,1985年出生于江西遂川的一个贫困山村,在长辈的影响下只有靠读书才能改变命运,读高中时爱上了收音机内的法制节目,逐渐燃起了学习法律的烈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