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浙江一位网店老板遭遇大量“7天无理由退货”,然而退回来的裙子都无法再次销售,损失近8000元,更是影响了店铺的排名权重。笔者发现,这类事件并非偶发,由于目前一些网购平台将这种“一票否决”的权利交给消费者,卖家吐槽自己遭受损失时有发生。
“绝大多数裙子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装后一股难闻的异味扑鼻而来,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近日,面对400多件被退回的裙子,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心痛不已。姚先生查看退货订单后发现,这些订单为集体退货,他直接损失近8000元,还导致网店退货率飙升。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高企的退货率已成为一些电商平台的突出问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除特殊商品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哪些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能力的重要规则,在网络消费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3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几个典型案例。
来源:扬子晚报 近日,山东菏泽一商家发视频称,河北一高校学生买了7件演出服,表演完之后集体退货。该商家发现,这些衣服的吊牌摘了,裤腿也脏了,影响二次销售。但在买家申请退款后,平台自动退款了,商家感到很“受伤”。
“绝大多数裙子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装后一股难闻的异味扑鼻而来,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近日,面对400多件被退回的裙子,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心痛不已。姚先生查看退货订单后发现,这些订单为集体退货,他直接损失近8000元,还导致网店退货率飙升。
2019年7月,全市首批750家线下零售门店试点推出“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2024年4月,本市7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商圈能级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打造诚信消费商圈,全面推广线下零售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充分发挥重点商圈和商业企业引领示范作用”。
七天无理由退货引发的争议、投诉、诉讼近期一波接着一波。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一项“反悔权”,指的是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购买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规则。北京互联网法院今天(3月14日)上午发布,2018年建院以来共办理“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纠纷案件679件,案件数量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不宜”退货商品的范围存在认定难的问题。
中新网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 陈杭)自建院以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网络消费领域案件23792件,其中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18103件,产品责任纠纷1780件,网络服务合同纠纷3909件。
调查动机前几天,一网店店主发视频吐槽称:“电商太难做了,‘六一’儿童节才刚过,就开始大批退货,已经有改行的想法了。”店主说,最近店里被退货的衣服都是“六一”儿童节的表演服,退回来的衣服都已经穿过了,打开包裹一瞬间传来汗臭味,有的衣服上还疑似有口红印。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广大经营者发起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倡议,旨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该倡议发出一个月来,在首府部分商家与广大消费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黄齐超“绝大多数裙子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装后一股难闻的异味扑鼻而来,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近日,面对400多件被退回的裙子,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心痛不已。姚先生查看退货订单后发现,这些订单为集体退货,他直接损失近8000元,还导致网店退货率飙升。
“绝大多数裙子都被穿过了,打开包装后一股难闻的异味扑鼻而来,完全无法再次销售,只能报废。”近日,面对400多件被退回的裙子,浙江金华的网店老板姚先生心痛不已。姚先生查看退货订单后发现,这些订单为集体退货,他直接损失近8000元,还导致网店退货率飙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