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调整后的工作岗位与原岗位工资水平、职位应当基本相当,而公司将员工由原来从事间接生产工作的生产课长,调整岗位至直接生产的流水线工作,虽然公司就调岗事宜与员工有过协商,但并未协商一致,且非因员工过错而进行惩戒性调岗,公司单方调岗不具有合理性。
近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远距离调岗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6月14日,沈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020年6月14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工作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经营所在地,包括业务可能涉及的地点及范围。
项目完工后,公司计划调整员工工作地点,但员工拒绝调岗且逾期未报到,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因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司合理的用工安排,公司以其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将其辞退,法院判决公司无需向该被辞退的员工支付赔偿金。
员工拒绝公司调岗不去新岗位报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和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案情简介2022年3月,汪某入职M公司,实际工作岗位为产品运营,当日双方订立了期限为三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为技术工程师。
员工认为自己无法胜任新岗位而拒绝调岗,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发布该起案例,该院裁决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合法合理,驳回劳动者的仲裁请求。
因为,这样的不合理调岗缺乏政策法规依据。公司不同意郑思娅的要求,认为其违规违纪在先,虽然公司员工手册中没有“降职6个月”处罚措施,但其违纪行为及拒绝到新岗位上班形成的旷工行为已经满足开除的条件,故无需向其给付任何经济补偿,也无需向其支付不服从工作调动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