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一对美国夫妇突然来到了湖南长沙的一个福利院内,而他们此行的目的就是收养一个女孩儿。女孩从此便有了父母的陪伴,在美国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可女孩却有一个小小的烦恼,她的养父要求她每月必须花光20万美金,折合人民币约为120万元。
近日,河南省民政厅印发了《河南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据河南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细则》共6章31条,对收养评估进行了明确,在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维护收养申请人和被收养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做到减证便民服务。
市民李先生:我是清水河县的农民,今年28周岁,5年前结婚后妻子一直没有怀孕,为此我们都很苦恼。最近,经过和父母亲协商后,我们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可是又不知道收养孩子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像我这种情况能收养孩子吗?
关于送养和收养,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针对生父母能否任意送养孩子、收养孩子需满足的条件、收养关系能否解除、民间送养收取“感谢费”或者“营养费”的行为是否违法等问题,法报君采访了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邓雯芬律师,一起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 根据2024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条为了规范涉外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制定本办法。
为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给遗弃孤儿创造一个温馨的家庭环境、优质的教育环境和安静的生活环境,助力遗弃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后幸福健康的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贵德县社会福利中心抚育的2名孤儿由社会抚养人收养工作公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