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璩介力近日,昆山法院召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除了之前小8报道过的合同纠纷数量大幅提高;受政策、房价等因素影响,解除合同的诉求增多外,还有一个被忽略的纠纷重灾区,那就是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
浙江在线09月16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方力 通讯员 滨法)2004年,陈先生买了滨江的拆迁安置房,花了23万元。10年后,房子市场价涨到100多万元。问题是,这房子一直没有过户。四五倍的总价差,买卖双方都不淡定了。买房的催着快点过户,结果房东不肯了,“算我违约,退你钱好了。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北京的房价也是翻了一番又一番,近十年对房价的影响我相信读者们都深有感触,再加之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拆迁等等,对房屋价值造成更大的变化,现在的房价已经是十年前的几十倍,这也就使得一些多年前出售房屋的民众为了增值的利益,违背多年前的约定,甚至通过诉讼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这无疑是对购房者利益的严重侵害。
房子过户后,拆迁公告来了原房主能否解除合同?新房书房上方是邻居家卫生间……遇到这事儿该咋办?案例一一男子托中介买二手房,看房后,男子与原房主签订了合同,花了200万元把房子买了下来。没想到,房子过户第二天,拆迁公告就出来了。这下原房主不乐意了,非但不给房子,还把男子告上法庭。
三年前,南京的黄女士在浦口区花55万全款买了套拆迁安置房,可住了三年下来,近日黄女士突然被原房主告上了法庭。原来,黄女士买的这套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如今房价飞涨,原房主不愿继续卖房。房主认为,和黄女士3年前签的那份合同是在5年限制买卖期内,因此是不合法、不具有法律效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