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生育之前在公司下属的一家门店工作。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我每周上三个下午班和三个夜班,夜班工作时间为19时到24时。2022年12月,我开始休产假。产假结束后,公司将我调至另一家门店,并通知我需要继续值夜班。我认为自己在哺乳期上夜班有诸多不变,要求公司同意我不上夜班。
河北现行的夜班津贴标准是2008年制定的,津贴标准是10元和20元每夜;陕西现行夜班津贴标准是2011年制定的,津贴标准在8元至16元不等……一些地方实施的夜班津贴标准是十多年前制定的,长期没有调整,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