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遛狗绳,竟然引发37万元的纠纷?原来,年逾六旬的陈阿姨在小区散步时被一只未拴绳的宠物狗撞倒在地,送医后伤情被鉴定为两个十级伤残,一个九级伤残。事后,陈阿姨状告狗主人赔偿。狗主人却认为陈阿姨是因自身未站稳而摔倒,而且已年过六旬身患多种疾病,为此陈阿姨自身存在责任。孰对孰错?
今年,《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文明养犬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近日,鼓楼法院判决了一起不文明养宠的行为。市民余某日前出门遛狗,未按规定牵好狗绳。在途中遇到路人张某时,余某的狗突然跑向张某,导致张某受惊吓避让受伤,在医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3.78万余元。
2023年9月的一天,谭某夫妇遛狗时,狗狗脱离了绳索后跑向路人陈某某,陈某某受惊吓,为躲避跑入机动车道,被林某驾驶的轿车碰撞身亡。事发后,谭某夫妇被告上法庭。该案先后经韶关武江法院、韶关中院一、二审审理。二审期间,韶关中院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李自强 青岛报道未拴绳的赛级博美犬被未拴绳的柴犬咬死。博美犬主人将柴犬遛狗人及柴犬主人诉至李沧法院,请求赔偿买狗的价款3万元及其他损失共计6万元。近日,李沧法院成功调解该起“狗咬狗”纠纷,柴犬主人赔偿博美犬主人2万元。
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养犬是许多人看家护院、寄托心灵的现实需求,但养犬人不能妨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生饲养犬只伤人事件,责任应如何承担呢?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相关案例。
甘肃静宁县一名男子在帮村民抬电杆时,不幸被村民家饲养的一条藏獒咬伤。6月24日,红星新闻通过裁判文书网获悉,甘肃静宁县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决,除去前期垫付的4.7万余元医疗费外,狗主人还需另行赔偿伤者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5.1万余元。
5月14日晚,位于四川乐山市中心的乐山广场上,一只未拴绳的大狗咬死草坪上的一只宠物兔,引发市民关注。在民警的协调下,最终狗主人赔偿兔主人500元。当晚7时40分左右,市民黄先生带着女儿和一只宠物兔在广场的草坪上玩耍。
10月16日,四川成都崇州市一女童在小区遭烈犬扑倒撕咬。受害者的身体状况牵动众人的心,与此同时,对狗主人的谴责之声也愈发强烈。根据官方最新通报,10月17日3时许,涉事犬只主人唐某到案。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天下午#主人没牵住狗绳致路人车祸身亡#这一话题冲上热搜走在路上突然遇到挣脱绳索的犬只向自己跑来,你的第一反应是跑还是任由它靠近自己?如果在躲避过程中发生其他事故,责任由谁承担呢?12月26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调解案例!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日前,四川省崇州市发生了一起令人心痛的事件,一名2岁女童被一只罗威纳犬扑倒撕咬致肾挫裂伤,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宠物意外伤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对此,陕西润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晏进行了相关法律解答。
10月18日,女童家属通过轻松筹平台筹款,不到一天的时间,就成功筹集到200万元的捐款。尽管女童家属及代理律师都表示了所筹款项全部由轻松筹平台和医院接手,但有部门网友还是提出了质疑:“现在,社会和网友承担了女童的医疗费用,那么狗主人是否还需要赔偿?
小区遛狗是很多养狗人士茶余饭后的活动之一,狗狗互吠甚至厮打的情况也时常出现。如果狗狗厮打,主人在拉架的过程中不慎被咬伤,责任与赔偿该如何判定?去年10月,在成都生活的刘某某答应朋友杨某照顾其爱犬萨摩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