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规则中所称的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哪些行为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近期,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要求,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在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对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工作目标、规范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明确了“三项规范整治重点”和“十二条负面清单”。
2021年新年伊始,一些家长通过自媒体、微信朋友圈等渠道收到招生入学信息,但不知道是真是假,到底能做还是不能做?为此,成都市教育局印发了“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总结来说就是“八要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