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算工伤吗?泰安日报2月25日讯(记者 杨文洁)市民王先生在泰城某企业工作。春节前,王先生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随后入院治疗数月。近日,王先生家属电话咨询人社部门,此次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
我们常听到一种说法:“下班路上遭遇车祸是工伤。”基于这种说法,似乎只要在下班路上发生意外,就能提起工伤赔偿或者要求企业赔偿。这种说法正确吗?日前,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下班路上遇车祸,一定算工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