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修改刑法,对于有监护、师生、管理等关系的,性同意年龄改为18周岁。司法实践中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当被害人群体处于14到18周岁之间,与犯罪人又有监护、师生、管理等特殊关系时,犯罪人经常会以对方同意为由进行辩护。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典型案例”。其中就有这么一个案例。受害者是一名农村年仅14岁的智力发育迟缓少女姚春花(化名)。可谓debuff叠满,地狱身份。其被同村村民强奸,之后家人发现其怀孕,收了对方8万块钱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