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我十五岁开始有志于学问,到三十岁,知书识理,能够做事合于礼,到四十岁,对自己的言行学说坚信不疑,到五十岁,懂得世事发展的自然规律,到六十岁,已能理解和泰然地对待听到的一切,到七十岁,可以从心到身自由运作,而又不越出应有的规矩。
虽然很多父母都接纳了晚婚晚育的观点,但是儿女不婚不育,应该就无法接纳了。看到儿女不好找对象,或者找了对象,总是分手,父母干着急,是没有用的,应该给儿女正确的找对象的方法。按照家庭的年龄结构,儿女三十多岁,父母就应该六十岁左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