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10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朱德良)前车低速行驶,后车不慎追尾后,之后又再度引发了第三辆车的追尾,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近日,沪武高速上发生了这样一起三车相继追尾的交通事故,来看看交警怎么说。
扬子晚报网10月1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张琦民) 高速匝道附近,一辆红色轿车突然减速至接近停止,后车紧急制动这才没撞上,可还没等驾驶员反应过来,第三辆车直接追尾,并导致第二辆车撞上了红色轿车,造成三车追尾事故。交警调查后认定,红色轿车和第三辆车承担共同责任,第二辆车无责。
大众网记者 王雪艺 潍坊报道2024年9月15日,G20青银高速青岛方向K150公里处发生一起三车追尾刮擦事故。一辆红色轻型货车在临近高速出口位置突然减速,试图变更车道。此时,后方一辆白色轻型货车刹车不及,追尾该红色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