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开展好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河西司法”微信公众号现推出“西岸普法小课堂”系列栏目,增强居民群众法律意识,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日常用工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提议员工自愿放弃交纳社保,或者在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甚至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悄声无息地忽略社保的缴纳问题。那么,这样的现象背后,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员工是否真的可以自愿放弃社保?放弃社保给员工带来的利弊又是什么?1.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西部网讯(记者 马晴茹)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啥区别、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签订还是转正后签订……正值毕业季,许多毕业生面临着找工作的问题,劳动合同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蕴含着不少风险。
法律分析:1、按属地原则,分级管理原则,用人单位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交资料。用人单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录用登记手续和劳动者与其他劳动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审查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来学习人社实用小知识吧。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个人有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