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9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琪)医保基金作为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是参保人基本医疗服务费用支出的主要保障,但并非所有医疗费用都能通过基金进行支付。什么情况下可以先行支付?什么情况不予支付?9月11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多个案例,解析关于医保支付的法律知识。
来源:法治日报 近年来,涉第三人侵权骗取医保基金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到医保基金的安全,损害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一些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明明已从肇事方获得了足额的医疗费用赔偿,却通过篡改病历、虚构病情等手段,隐瞒第三人侵权事实,转而向医保基金申请报销,企图‘两头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