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是继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之后这一表述第三次写入党代会报告,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发展的价值追求和责任担当,为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政治保证,必将进一步推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必将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更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治理效能。
开展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对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在制定和实施中进行评估,防止出现有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阻碍妇女合法权益保障、不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问题,有效避免或纠正涉嫌性别歧视的相关内容,切实从源头上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