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33岁的许女士到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人流手术后,留下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构成二级伤残。许女士及其家人以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费用200多万元。历经一审二审,近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关于印发《江苏省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总工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做好全省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工作,现将《江苏省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出门在外对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不放心?万一出现意外不知道怎么解决?作为“花小钱办大事”的代表,许多人会选择给自己和家人购买一份意外险产品以保安心。但意外险的一些重要细节写在条款或《投保须知》里,一旦忽视后期就可能产生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