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国家在大力推进法治化进程,可是在征地拆迁中强拆现象仍然存在。如果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呢?如果在房子拆迁时,房屋所有权人并没有与房屋征收人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强拆了,所有权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权益。
“左邻右舍的拆迁补偿全办完了都是直接货币补偿的怎么我们就只能选择购买安置房呢?”带着一肚子的委屈和不满,杨某来到检察院申请监督……近日,在检察机关的依法监督下,山东省济南市杨某一家因拆迁安置补偿引发的长达8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7月10日中安在线报道:在黄山市屯溪区中心城区的仙人洞路上,一座位于路中央的两层小楼格外引人注目,房屋主人因“盘踞”此地三年之久,而被网友称为“黄山最牛钉子户”。昨天,当地政府部门依法对这座房屋实施强拆。
很多被拆迁人在拆迁中会陷入迷茫,面对拆迁方不合理的要求和补偿不知道怎么维权,咨询律师后觉得律师费太贵,于是就开始“私力救济”,想要用自己的力量与征收方抗衡,或信访或找媒体曝光,甚至有的被拆迁人会使用暴力手段与拆迁方发生冲突,那么这些“私力救济”真的有用吗?
——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7件,包括张某甲与河北省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登记检察监督案,周某诉江西省某市政府、某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及行政复议检察监督案,吉林省某县人民检察院促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监管社会治理案,邱某诉浙江省湖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其他行政行为检察监督案,刘某某诉四川省乐山市某区自然资源局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检察监督案,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老年行政诉讼当事人出庭诉讼权利检察监督案以及江苏省泰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治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