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5月3日讯(通讯员 扬法萱 记者 陈咏)劳动者已获侵权赔偿,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赔偿金?3日,记者从扬州中级法院了解到一则典型案例。据介绍,2017年3月,孙某入职某销售公司,公司未为孙某缴纳工伤保险。
什么情形工伤职工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果工伤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完全恢复,无须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保障,就应当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前不久,南湖区大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老娘舅朱玉根,经当事人请求,调解了一起意外伤害赔偿纠纷。一开始,公司认为杨小树已退休,已过了《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年龄,没有资格再享受工伤待遇,只须提供人道主义补偿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