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日前该局联合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 进一步做好“带押过户”的通知》,将在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范围内,试点开展国有土地上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工作
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 饶舒玮)12月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简称“《办法》”),对预售款监管模式、预售款监管额度、预售款收存和支取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其中规定,商品房预售款应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开发企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违规收取购房款。
仅11月份以来,就有成都、北京等多城市发布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或办法。根据贝壳研究院统计,近两年是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政策发布的高峰期,2020年至2021年10月中旬,全国主要城市共发布相关政策60次以上。
中新网成都12月8日电 (记者 刘忠俊)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日透露称,该市《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下称《办法》)已正式出台,商品房预售款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开发企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违规收取购房款。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促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持续保持生活成本竞争力,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增强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3月22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正式出炉。
2月初,为了保障房地产项目竣工交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被下发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厅,央行上海总部、各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各商业银行等,由地方住建部门依据该文件的基本原则,调整当地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办法。
5月16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司出台《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提出以下具体措施:具体实施措施优化预售办理条件。允许企业在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限前提下,按栋办理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