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职官志》中将官员俸禄分为三大类:“正俸”、“加俸”、“职田”,官员每月除了可以领到上述正俸外,还有各种补贴,比如茶钱,酒钱、木材钱、煤炭钱、马料钱,随身差役的服装、粮食和餐费,公务接待的费用等,这些都有政府埋单,并且数量相当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