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1月10日上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新闻通报会,对涉公司登记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特点进行了介绍,进行相关风险提示。会上,平谷法院还通报了典型案例。 新闻通报会现场。图源:平谷法院王某系A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B公司系A公司股东。
原创 土左旗人民法院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以案释法】起诉遇到公司更名了怎么办?遇到起诉的公司换了名,怎么办?有人认为,既然签订合同的是更名前的公司,那就应该用更名前的公司名起诉,实际上真的是这样吗?近日,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个类似的案件。
裁判要旨:法定代表人是对外代表公司意志的机关之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具有公示效力,但就公司内部而言,公司和法定代表人之间为委托法律关系,法定代表人行使代表人职权的基础为公司权力机关的授权,公司权力机关终止授权则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职权终止,公司依法应当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2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 曾艺轩通讯员同法/文 杨希/漫画)离职的“法定代表人”受牵连被限高,怎么办?近日,同安区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例,曾担任厦门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王某就因此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内容摘要:近些年来,被执行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案件比例日趋上升,从而大大降低了司法部门的公信力。为此,可通过司法解释以列举的方式统一规定推定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具体情形,确立由原被执行人举证为原则、申请执行人举证为例外的基本举证规则,设置恰当的法定代表人变更认定时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