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日发布关于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的通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的职工家庭,可选择将原商业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商转组合”贷款,无需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
大众网记者 郭坤 青岛报道近日,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扩大“商转公”贷款与“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合作银行范围的通知》。4月26日起,恒丰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全市范围试运行“商转公”贷款业务,邮政储蓄银行在全市范围试运行“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19日,半岛全媒体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满足岛城职工“商转组合”贷款需求,持续扩大“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合作行范围,该中心与农业银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于9月19日在全市范围试运行“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中新经纬11月6日电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日发布关于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职工还贷负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对“商转公”业务办理模式进行优化,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
半岛网讯青岛“商转公”贷款与“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合作银行范围再扩大。8月21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满足岛城职工低息贷款需求,该中心持续扩大“商转公”贷款与“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合作行范围。
半岛全媒体首席记者 赵永宝11月6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决定对“商转公”业务办理模式进行优化,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同日,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开始在全市范围试运行该业务。11月6日,记者了解到,上述两家银行已试运行受理该业务。
(记者 樊瑞琳)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的通知,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的职工家庭,可选择将原商业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形成“商转组合”贷款,无需自筹资金偿还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差额部分。
2日,半岛全媒体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青岛推出“商转公”贷款与“商转组合”贷款业务以来,政策适用范围和惠及群体不断扩大。目前“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银行扩大至17家,“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合作银行扩大至8家。
近日,青岛持续扩大“商转公”贷款与“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合作银行范围。其中,“商转公”贷款合作银行增至17家,新增中国民生银行纳入1家,“商转组合”贷款合作银行则增至8家,新增中国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两家。
原标题:名单公布!青岛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银行已有18家为进一步满足岛城职工的“商转公”贷款需求,持续扩大“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行范围,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平安银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定于11月22日在全市范围试运行“商转公”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