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6月26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新国标出台后,是否还可以继续佩戴旧头盔”的留言,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回复称,不得以安全头盔不符合国家标准为由进行处罚。
7月1日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新国标都有哪些要求?海口电动自行车头盔销售市场发生哪些变化?5月4日,记者对海口电动自行车头盔销售商家进行走访调查。
在高速路行驶被高速巡逻车拦停并被开罚单是否合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已经开通办理过户的权限?……近日,针对近期群众关心的一些交管业务问题,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进行了解答。01 在高速路行驶被高速巡逻车拦停开罚单是否合理?
南海网记者 蒙健因有经济、灵巧、便捷等特点,电动自行车是众多海南居民的出行代步首选工具。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在海口,电动自行车早已成为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11月底,海口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达152万辆。然而,近年来,因为电动车改装等问题造成的火灾安全问题相对多发,有的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为顺利完成存量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工作,海口公安交警不久前新增了一些上牌服务网点,截至目前,海口市已申领电子通行凭证的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服务站、代办服务网点共计16个,其中7家保险企业和5家邮政代办网点也刚刚开放网上预约上牌,主要针对错过预约时间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电动自行车仍然需要在4个大队的交通管理服务站办理上牌业务。
记者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今天(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多部门对最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详情点击↓公开征求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与现行标准相比,这次的“新国标”,做了一些方面的改进和提升。
南海网11月24日消息(记者 蒙健)11月24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分局获悉,海口美兰熙盈电动车行擅自对其中1辆待售电动自行车安装了加长的坐垫,涉嫌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被依法予以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