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与儿媳能不能结婚?法院复函:可以结婚,劝令他们迁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函复同意〈关于公公与儿媳、继母与儿子等可否结婚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他们可以结婚,但为了照顾群众影响,防止群众思想不通,而引发意外事件的发生,尽量不结婚;
这是一个16年发生在江苏的真实事件,小两口结婚两年多,没想到儿媳妇竟然和公公产生了感情,并且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后来儿子得知之后特别愤怒,一气之下起诉到了法院,儿媳妇和公公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以后不会再有任何关系,儿子才撤诉,但是心里面一直有个疙瘩,要我说,这事谁遇见了都不会好受,之后儿子和儿媳妇的感情一直不好,儿子对于家庭也是不管不问,儿媳妇一怒之下就去外地打工,这些年都是公公一个人在家照顾小孙子,儿媳妇特别感动,加上长期与男方分居感情不好,儿媳妇和公公两个人就旧情复燃了,后来婆婆去世了,儿媳妇和儿子又离了婚,儿媳妇和公公又去民政局去领结婚证,民政局以双方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为由,拒绝颁发结婚证,后双方呢,又去法院起诉民政局,法院经审理认为呢,公公和儿媳妇结婚虽然不违法,但是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不利于弘扬正确的价值观,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