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家生活#江苏省以全国大多省过渡养老金公式为标准纠正了计算过渡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大快人心,我们也坚决支持。但他们在纠正计算过渡养老金中1985年7月~1995年12月参加工作的企退职工使用的视同指数计算中很科学,很值得全国企退人员学习,并且应该推广到计算基础养老金中去。
计算养老金待遇的时候,我们常会看到一个词,那就是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纳年限大家都懂,就是实际缴纳社保的年限,很多人其实对于视同缴费年限没有概念,其实视同缴费年限也是计算养老金待遇比较重要的一环,那今天小编就来跟大家讲讲视同缴费年限是什么?对养老金有什么影响?怎么认定?
视同缴费年限为什么要重复计算2部分养老金?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吃亏吗?根据国家的规定来说,无论是企业退休人员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之前的工作工龄,只要档案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则都是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的。
不管是在办理退休待遇核定的时候,还是自己进行养老金测算的时候,我们都会看到一个词,视同缴费年限,很多人对视同缴费年限不是很理解,其实用大白话来讲,视同缴费年限其实就是养老金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以视同为职工个人缴费年限。
退休时有视同年限,养老金待遇中会多一项待遇,统称为过渡性养老金,各地区针对视同缴费年限的待遇计算方式大同小异,最常见计算办法是:过渡性养老金 = 退休地社平工资 × 平均缴费指数 × 视同缴费年限 × 过渡系数,其中过渡性系数根据退休地的政策一般为1%~1.4%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