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陕西延安市将创造条件,鼓励并创造条件满足退休干部职工回乡建新房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在消息里面提到:陕西延安市自然资源局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农村现有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规划跟利用,为离退休干部职工回乡建房创造条件跟机会,从而促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地区的人口结构并带动经济发展。
县热线办:接到贵办转来的“群众咨询其户口在农村,有正式编制工作,但无住房,咨询能否在农村建房”的问题后,我局负责宅基地管理工作的同志,经查阅相关文件,现作如下答复:中农发【2019】11号文件规定:“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