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昨天上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增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问策能对、遇事能办”,岗位建功,锤炼生态环保铁军过硬本领;乘风破浪,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共建生态文明 共创绿色未来”岗位建功生态环保线上宣讲竞赛活动火热进行中!驾驶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上路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呢?什么是闭环管理呢?
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倪元锦)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自10月底以来,北京市加强机动车年检尾气监管,对不合格车辆发放超标告知书,并督促其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维修治理,惩处租净化器、非正规调修等违法行为。
为落实今年“五一”即将实施的《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中关于机动车排放超标非现场处罚要求近日,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3处机动车污染遥感监测设备进行了软硬件升级改造方方带大家去现场看看吧!
早在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公安部等国家11部委发布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就对机动车超标排放违法上路行驶提出了“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