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以《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为基础,对该目录发布以来的新增、修订和价格调整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其中所列医疗服务价格项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近日国家医保局编制印发《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现行综合诊查类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36项,下一步将指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9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李展)记者10月9日从湖南省医保局了解到,该局公布了《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关于新增和修订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两项《通知》都将从1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例如在某医院神经内科,一位患者2022年11月1日上午8时入院,11月12日下午3时出院,住院天数为11天,而医院收取了该患者床位费“两人间”“住院诊查费”“Ⅰ级护理”费用12天,超出住院天数1天,属于重复收费。一些人疑惑,按计算确实是12天,为什么是重复收费呢?
普通病房床位费、住院诊查费、等级护理、气管切开护理、吸痰护理等超计入不计出原则收费。《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规定:床位费、诊查费、护理费、空调费按“计入不计出”原则计收,即入院当天计收一次,出院当天不收。
原标题:陕西新增8项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明确住院诊查费(临床药学加收)为10元,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门诊诊查费分别为8元、12元、15元等■ 新增项目限省内具备临床药学服务能力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试行,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为稳妥有序完善我省药学类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洪怀峰)1月11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月1日起,我省新增和修订部分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就是大家所熟知的“诊查费”“护理费”“手术费”“检查检验费”等,与百姓看病就医息息相关。为了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使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目前,国家医保局已印发17批立项指南,合计涉及271个主项目、250个加收项、88个扩展项。
国家医保局12日公布了新一批纳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中的项目。“安宁疗护”“上门服务费”等项目的价格立项后,将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所要求的重要工作。
为稳妥有序完善我省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合理体现药学服务技术劳务价值,促进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8月19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结合我省实际,决定新增部分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增项目限省内具备临床药学服务能力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试行,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长期以来,医疗服务的价格体系一直受到价格不合理、收费不透明以及患者负担过重等问题的困扰,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成功举办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首场解读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