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起案件的涉案嫌疑人都是未成年,特别是杀人埋尸,目前来看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义的伸张与司法的明慎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邯郸初中生杀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严格遵循了依法办案的法治原则。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统一。解读这起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
3月10日,河北邯郸市3名初中生涉嫌将同学王某某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蔬菜大棚里。该案件因性质恶劣受到各界关注。4月8日,根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的通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涉嫌杀害初一学生的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什么是追诉?追诉后三人可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上游新闻 上游新闻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3月18日,针对当地初中生被杀害一案,河北邯郸肥乡区警方表示,目前尸检已结束,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为掩埋尸体,犯罪嫌疑人分两次在废弃大棚进行了挖掘。
欢迎各位读者品读“无名小卒”的文章如果您喜欢,就点个关注,留个赞我会坚持日更,把更多热点新闻带给您未成年犯罪的越来越多,校园霸凌也是层出不穷,河北邯郸三名少年杀人埋尸的案件,已经引起了全国网友的关注。近日,在广东汕头也发生了一起未成年杀人案件,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2024年12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恶性案件:三名未成年人合谋杀害同学王某某,主犯张某某被判无期徒刑,李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而马某某因未实施加害行为被免予刑事处罚,转入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