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那么为了要让国家安定团结,所以我们会制定很多的法律条款来保证到我们国家的正常秩序,对于任何侵犯了国家正常秩序的行为都是犯罪,但是就有那么一些人或者是国外的一些人他们不想要看到我们国家现在这样稳定发展,所以就开始捣乱,破坏,那么我们的公安机关也是会
比如说,如果是被判了死刑,还没执行的,那为了防止他们搞点啥小动作,肯定是得给他们戴上刑具的。如果有人在看守所里表现得特别暴躁,或者看样子像是要逃跑、自杀的,看守所会认为这人挺危险的,这时候,为了大家的安全,可能就得给他戴上手铐或脚镣了。
中世纪时期,欧洲有些最骇人的地牢刑具,目的不是惩罚异端人士,而是逼他们招供。 要是被告不肯好好招供的话,这时就会用刑。 在英国有一种政府认可的刑具,成为铁箍刑具。 铁箍刑具是个A型铁架,顶端圆环套住犯人的脖子,中断套住双手,底部横杆套住脚踝。